10月9日,常德市人社局發布《關于常德市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9年10月1日起,常德市調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明確,本次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540元和1380元兩檔,較之前分別增加110元和10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5元和13.5元,較之前分別增加1.6元和1.1元,其中,常德市城區即武陵區城區、鼎城區武陵鎮、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適用標準為1540元/月和15元/小時,其他區域適用標準為1380元/月和13.5元/小時。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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