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號開始調整為1900元,地方公司有些確實調整啦1900元,但對于公司來講,有權利調整工資的工資結構,比如公司結構有底薪,績效考核,浮動等等,原有底薪1720,現從浮動工資或者績效工資里面,調整180元到底薪里面,那么底薪就變成了1900,原有總工資不變。但換個角度考慮,底薪漲啦,加班費必然也是要跟著上漲,所以整體上來說工資還是上漲啦幾百塊錢,打個比方,原有加班費1.5倍未漲底薪之前是15元一個小時,漲啦底薪之后就變成16元多一小時。2倍加班未漲底薪之前是20元左右,漲完底薪后就增加到22元左右。所以說有些企業是按照這種方式來調整工資結構的,對于工人而言,可能覺得很委屈,說的漲底薪,跟沒漲一樣。近兩年,企業也很不容易,很多企業因為疫情,等一些原因而倒閉的,所以能夠支撐下來的公司也算不錯的,既然政府要求最低底薪標準,公司就要想盡一切辦法按照政府要求的去調整,但內部的調整,公司是有權利去調整的。作為員工來講,也需要多理解一下企業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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